当救援追偿与志愿服务相遇会碰撞出怎样的治理火花?
近日,深圳大鹏新区推出了一项创新举措:一名因擅闯未开发山域而触发救援的游客,穿上红马甲,站在了登山口的志愿服务岗位上。这不仅是华南地区首例山地救援追偿案例,更是首次以公益服务形式实施追偿,这一次身份转换,打开志愿服务新场景。

刘先生在登山口做公益服务
“您好,这是一份户外安全声明,登山前请仔细阅读,千万不要擅自进入未开发区域……”
近日,大鹏半岛南澳鹅公村登山口,志愿者刘先生早早到岗,向过往登山者递上安全宣传单。而就在不久前,他还是大鹿港未开发山域的一名遇险被困者。
5月7日晚,刘先生与同伴原计划抄近路前往西涌,却在未开发区域迷路,被困三个多小时后报警求助。大鹏新区接香港警方转来警情,迅速启动“海陆空”立体救援,无人机搭载红外夜视设备锁定位置,救援力量从海路和陆路同时出动,历时约4小时将两人安全转移。

救援现场
“看到无人机在头顶盘旋时,心里特别激动,我们有救了!”回忆起那场深夜救援,刘先生至今心有余悸。也正是这次亲身经历,让他对“敬畏自然、遵守规则”有了切肤之痛的理解。
如今,他注册成为志愿者,在登山口参与户外安全宣传,还带动身边朋友一起加入公益劝导队伍。从“被救者”到“守护者”,从风险制造者到安全传播者,这种身份的转变,正是志愿服务融入基层治理的生动注脚。
追偿不是目的,志愿服务拓展社会治理新路径
大鹏新区是深圳乃至珠三角地区户外运动的热门目的地,但擅自进入未开发区域导致的遇险事件时有发生,不仅危及生命安全,也耗费大量公共救援资源。
为有效破解这一难题,大鹏新区依据《旅游法》《广东省旅游条例》等相关法规,借鉴安徽黄山、江西庐山、北京昌平及门头沟等地经验,探索推行登山救援追偿机制。而此次“登山口公益服务追偿”的创新实践,则为该项机制注入了柔性与温度。

大鹏美景
“实施救援追偿不是目的,我们主要是想提升公众户外安全意识,劝阻盲目的探险行为。”大鹏新区工作人员介绍,该机制始终坚持“生命至上、安全第一”,秉持先救援后追偿、教育与警示相结合的原则。
考虑到刘先生对自身错误行为有深刻认识,本人深感愧疚,新区决定创新采取登山口公益服务方式实施追偿。
这一做法,将传统的惩戒式追偿,转化为参与式、教育式的志愿服务实践,拓宽了志愿服务的参与渠道,也为基层社会治理提供了新的思路。让志愿服务成为基层治理的柔性力量。

网友点赞
亲身经历者现身说法,往往比一般的警示标语、宣传手册更有感染力和说服力。将追偿对象转化为安全宣传志愿者,既让当事人以实际行动回馈社会,也提升了公共安全宣传的实效,实现了惩戒一人、教育一片的社会效果。
这正是社会工作领域一直倡导的理念:动员社会力量参与治理,在服务中教育、在教育中引导。大鹏新区的这一做法,为“志愿服务+基层治理”的深度融合提供了可复制、可推广的实践样本。
据了解,大鹏新区将持续完善这一机制,推动更多追偿对象参与公益服务,让志愿服务在应急管理、公共安全等领域发挥更大作用。